关于2025年宁波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补助经费的公示
根据《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甬宣通〔2023〕9号),经研究,拟将海曙区横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5个所、海曙区段塘街道南都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53个站,作为2025年建设高水平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对象,给予每个所8万元、每个站3万元经费补助。(详见附件)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3日。如有异议,可来电来信如实进行反映,电话:0574-89182777,地址: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委宣传部(市文明办)。
附件:2025年宁波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补助经费分配表
宁波市文明办
2025年4月30日